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牛洁
刚刚,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2023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 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对在中职招生、学籍管理、实习实训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严重者或将停止招生。
不得采取自建系统或以“预科”形式提前圈生源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2023年新设立学校、恢复招生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报名3+2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应参加2023年河南省统一中招考试,且成绩在200分以上,具体报名方式见“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公示。
推进中职统一招生平台招生。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均采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s://zsp.zcj.jyt.henan.gov.cn/home,或者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河南省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开展招生,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不得采取自建系统或以“预科”形式提前圈生源。
存在违规行为,严重者或将停止招生
《通知》提到,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对在中职招生、学籍管理、实习实训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在中职招生平台进行警示标注,并限制报名人数,问题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压缩招生人数或停止招生;
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严禁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等方式虚假招生宣传;
未列入招生资格目录的学校不得在河南省开展中职招生;
无中职招生资格的其他学校、社会机构不得挂靠中职招生,利用无中职招生资格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中介机构招生或在未经备案的招生地址招生并注册中职学籍的,将按注册学籍人数的双倍扣减中职学校招生计划,问题严重的暂停该学校中职招生资格,对违规中介组织(包括企业负责人、主要经营者等)和个人列入校企合作黑名单,涉及高职学校中专部的暂停备案该校中职招生资格;
在本《通知》公布的办学场所外设立的“分校”、办学点和实训基地等不得开展招生,不得安排全日制学生开展除实习活动外的日常教学;
不得和技工学校合作办学开展中职招生;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开展1年制中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