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明确学院和考生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工作贯彻“招考分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专科学历教育,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占地面积850亩,建有培训基地、教学楼、办公楼、标准化运动场、篮球网球场和学生公寓、餐厅等教学和生活设施;有微机室、语音室,痕检、文检、侦查、教研实验室和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鉴定中心、速录中心等实训教学场地。
学院所有单招专业学费为37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暂定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院设立有国家资助和校内奖助项目,从制度上保障学院优秀学生的奖励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资助项目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校内奖助项目包含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2023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次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2023年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单招工作中的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2023年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单招工作中的考务内容。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整个单招工作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七条 学院所有专业均为普通全日制,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院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学习形式为在校全日制学习。
第十八条 单招总计划400个,分类招收中职生、退役士兵、其他类考生。
一、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视为中职生。
二、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视为其他类考生。
三、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凡通过“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确认是否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
第十九条 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六章 考试
第二十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类考试、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考试内容
一、中职生考试内容
1、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考试内容为语文和英语,分值150分。
2、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分值为150分。
二、退役士兵考试内容
1、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分值为150分。
三、其他类考生考试内容
1、其他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150分。
2、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参加统一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二条 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第二十三条 考试日程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
4月7日下午14:00—17:00,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从学院南门入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时间 |
考试时长 |
考试内容 |
4月8日 |
职业技能测试 |
60分钟 |
4月8日 |
文化素质考试 |
90分钟 |
为了考试的有序进行,我院将根据考生最终报名数据,确定各类考生当天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请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务必查看考试时间,按时参加4月8日的考试。
第二十四条 计分方法
一、中职类、其他类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退役士兵考生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院依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学院培养要求,分别划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视为不满足学院基本培养要求,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同分情况首先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再比较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第二十七条 各类考生录取均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每类所有上线考生,总分从高到底排序,从最高分考生开始查阅,依次查看每个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是否录满,未录满则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则看该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到确定该生是否录取。再按照以上规则查阅下一名考生。
第二十八条 免试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3、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务必于3月24日前,以安全方式送达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3、备案通过后,我院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二十九条 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将录取结果报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三十条 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将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
第三十一条 考生应诚信报考,如考生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 编:451191
录取工作小组电话(录取):0371—69970111
考务工作小组电话(考试):0371—69970100
监督电话:0371-69970083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hnjc.edu.cn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本方案中录取相关内容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考务相关内容由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学费 |
法律事务 |
100 |
3年 |
3700 |
检察事务 |
50 |
3年 |
3700 |
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 |
50 |
3年 |
3700 |
法律文秘 |
50 |
3年 |
3700 |
社区矫正 |
50 |
3年 |
3700 |
旅游管理 |
50 |
3年 |
3700 |
电子商务 |
50 |
3年 |
3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