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36 号)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类人才面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 号)文件要求,2023年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资格,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使单招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体育职业学院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与指导,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20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62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体育职业学院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院特色:作为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的体育类高等专业院校,郑州体育职业学院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结合地域特色、学科优势,以体育专业为基本专业,“体育教育”“体育文化”“体育科技”等专业群协调发展、相互支撑、交叉融通,形成了体育行业特色鲜明的“1+3”专业群建设格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单招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单招招生考试工作小组是学校对招生和考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学校单招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单招招生考试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和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单招招生考试组下设招生、考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咨询接待、应急处理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方案,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考生申诉渠道:联系电话:0371-55855777 55855575
第十七条: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对象
(一) 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 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九条 2023年学校单独招生计划1680人。其中退役士兵计划单列,单列计划20人。高职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2023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一)填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9时-3月24日18时。
(二)填报方式: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志愿填报。
(三)在规定填报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填报,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四)考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五)考生于规定时间(2023年4月2日9时-4月3日18时)登录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官网 http://www.zhengzhoutiyuan.com,进行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一条 考试办法及考试科目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基础课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基础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200分。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折算办法:即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折算为“文化知识”成绩(折算原则:语文“A级”=100分,“B级”=90分,“C级”=80分,“D级”=70分;数学“A级”=40分,“B级”=36分,“C级”=32分,“D级”=28分;英语“A级”=60分,“B级”=54分,“C级”=48分,“D级”=42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为 100 米和立定跳远;报考艺术类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其他专业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报考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同上,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五)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所报专业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
(六)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所报专业相应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七)考试时间:2023年4月7日
考生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1. 中职毕业生 2. 没有会考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3.社会考生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考试 |
8:30-10:00 |
职业技能测试 |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考生:职业技能素质测试 |
10:20-17:00 |
|
其他:笔试 |
10:20-11:20 |
||
1. 有会考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2.退役士兵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考生:职业技能素质测试 |
10:20-17:00 |
其他:笔试 |
(八)考试地点: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具体考场详情,请参考准证信息。
(九)考试成绩:学校根据国家级考试的评分标准,采取严格的保密和管理措施,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对考生试卷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分,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十)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采取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和计划录取人数进行录取,分别划定综合素质和职业测试的录取分数线。两项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会考成绩)相同时,再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二)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的招生计划在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中单列。单招计划预留20个作为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所有专业均可填报,单列计划未完成的可调至单招其他专业执行。
退役士兵考试要求: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乘以2折算。退役士兵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单列计划录满为止。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学校公示后,可免试入学,并在单招总计划中按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录取。
(四)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考生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对考生成绩有异议,考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成绩查询。查询电话:0371-55855777
(五)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郑州体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新生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入学须知等材料。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定为: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7800元/生/学年;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防护、运动数据分析、运动健康指导、体能训练8800元/生/学年;体育艺术表演、健身指导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9800元/生/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12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绿色通道、资助政策
(一)学校始终坚持按照国家要求做到“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住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请在到校报到时按要求在“网上迎新”系统中“绿色通道”项目填写相关信息。
(二) 国家奖、助、贷: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8000元/年/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5000元/年/生。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生,其他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600-3300元/年/生。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三) 校内资助
1. 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一等奖学金18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2. 勤工助学:学院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 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郑州体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371—55855777
招生办电话:13653866666、13007621234
监督电话:18037507899
监督邮箱:18037507899@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hengzhoutiyuan.com
邮 编:45247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